发布单位:湖北省普林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:2022-8-27
{化妆品功效}
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下列化妆品:(一)未取得<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--->的企业所生产的化妆品;(二)无合格标记的化妆品;(三)标签、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化妆品;(四)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;(五)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。
化妆品的广告宣传不得有下列内容:(一)化妆品名称、制法、效用或者性能有夸大的;(二)使用他人名义---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;(三)宣传作用的。
化妆品注册备案过程中如何正确填报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?
答:根据<化妆品---管理条例><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><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>等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,化妆品注册人、备案人应当对化妆品原料进行安全性风险评估,在注册备案过程中填报产品配方使用的原料安全信息。为了促进我国化妆品行业的原料安全管理水平,---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,组织建立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报送平台,方便原料企业统一填报原料安全信息,生成原料报送码。化妆品注册人、备案人可仅填报原料生产商提供的原料报送码由平台进行关联,无需重复填报详细的原料安全信息,提高化妆品注册备案工作效率。
{化妆品功效}
原料使用和要求
在原料使用方面,应首先符合<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>(2015年版)及其他原料管理相关要求。在<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>(2015年版)中,对准用防晒 剂以及其他限用、准用组分的使用---和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,对于---防晒产品,需---注意的是:1)要求。由于推进剂具有较强的挥发性,施用于人体后,终保留的基本是不含推进剂的剂料部分。在<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>(2015年版)中,对于限用和准用原料的要求为“化妆品使用时的大允许浓度”,对于---防晒化妆品而言,即为在剂料部分的浓度。